门诊向导

 

关于本院就诊

请携带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介绍信。
本院属500床以上的地区医疗援助医院。因此,如未携带介绍信,将额外收取除初诊费等诊疗费用之外的“选定疗养费”7,700日元(含税)。
已持有病人登记卡的人员,如痊愈后就诊不同病种或首次就诊牙科的(牙科诊疗中又需就诊其他病种亦同),若未持有介绍信,也需负担此费用。
此外,关于复诊,就算持有其他医疗机构的书面介绍,如需继续在本院就诊的,除诊疗费用外需另收取3,300日元(含税)“选定疗养费”。
敬请谅解。

 

门诊接待及开始时间

门诊接待时间
初诊:上午8:30~11:00
复诊:上午8:20~11:00(预约除外)
停诊日: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年初年末(12月29日至1月3日)
上午9:00开始接待门诊
本院停车场,上午尤为拥挤,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需使用停车场,请留足充裕时间提前到达。

 

初诊(持有介绍信人员)

◆在“诊疗申请表”上填入必要事项,并在“介绍患者专用窗口”提交介绍信(如有其他图表等也请一并提交)以及医保证。
◆在“介绍患者专用窗口”挂号后,需到各诊疗科的受理窗口(2楼各科室受理)再次登记。之后在各诊室门口等候。诊室会根据您的挂号顺序在诊室门口的向导屏幕进行叫号,因此在结算之前请勿遗失挂号单。

 

初诊(未持有介绍信人员)

◆在“就诊申请表”里填入必要事项,并到“初诊”窗口与医保证一并提交。
◆在“初诊”窗口挂号后,需到各诊疗科的受理窗口(2楼各科室受理)再次登记。之后在各诊室门口等候。诊室会根据您的挂号顺序在诊室门口的向导屏幕进行叫号,因此在结算之前请勿遗失挂号单。

 

复诊

在“复诊受理机”进行挂号。已持有病人登记卡的人员,如初次挂号该科室,也需到“初诊”窗口办理手续。同时,持有介绍信人员请到“介绍患者专用窗口”办理。
◆就诊当日,无论是否有预约,都需先到“复诊受理机”挂号。
◆除了门诊,预约了普通检查、X光检查等的人员,同样需要到“复诊受理机”挂号。
◆所有科室,超过6个月以上未曾就诊的人员均无法在“复诊受理机”挂号,请到“复诊”窗口挂号。届时,请一并提交病人登记卡以及医保证。
◆如初次就诊该科室,需到“初诊”窗口挂号。(在“就诊申请表”里填入必要事项,并到“初诊”窗口与医保证一并提交。持有介绍信人员请到“介绍患者专用窗口”办理。)
◆复诊挂号后,请到挂号单上提示的接待处出示挂号单。之后会在诊室门口的向导显示屏进行叫号。此外,普通检查及X光等检查之后,请返回到挂号单上的同一诊室再次登记(到达确认)。
(※在结算之前请勿丢失挂号单)
◆如本院已出具书面介绍到其他医疗机构,但仍想继续在本院就诊的,则需另收选定疗养费。

◆ 根据检查进度以及接待急诊患者等,就诊顺序可能出现前后调整,还请谅解。

 

关于门诊费用

◆诊察完毕后,会在诊室或等候区交给您一份装有“门诊基本日程”以及“院外处方”“预约单”(如有)的档案袋,请提交到门诊楼1楼的“会计”窗口。
◆原则上请在“医疗费用自动结算机”进行结算。“会计”窗口会给您结算的序号单,当结算显示屏上显示您的号码时,请到“医疗费用自动结算机”办理结算。
◆如有院内处方,则收据上附有取药单。
◆关于结算,除现金外也可使用各类信用卡及转账卡。详情请咨询“结算”窗口
押金预存

◆牙科种植治疗时,在签属治疗同意书的同时需预存押金。押金会在种植治疗完毕后结算给您,届时请向“结算”窗口出示您的“押金单”。
※1颗 26万日元
※2颗 42万日元
※之后每增加一颗费用增加16万日元

◆如遇电脑故障、停电等无法确定诊疗费用的情况下,结算时将会收取5千日元押金。收取押金的同时会出具“押金单”,下次来院就诊时请带上,并向“结算”窗口出示。

 

药品

◆如正在服药期间,就诊时请带上药品清单等能够明确药物内容的单据。就诊时可能用得到。
◆院外处方
请到院外药房领取药品。(需另收取费用。)院外处方柜台会将药品清单传真至院外药房。
◆院内处方
药房窗口的电子显示板上会显示取药号码。
当显示到您的号码,请至药房窗口处取药。

 

病人登记卡

◆病人登记卡为全科通用。就诊时请务必携带。
◆如病人登记卡遗失,请至复诊受理处申请。(收费)

 

医保证

◆需每月向“医保证确认”窗口或“会计”窗口出示医保证。
◆如未出示,则无法进行医保就诊,还望注意。
◆医保证如有内容变更,请通知“医保证确认”窗口或会计窗口更改。

 

温馨提醒

◆自平成18年(2006年)5月1日起,本院建筑物及用地内实行全面禁烟。还望各位理解及配合。
◆手机、智能手机等手机通信设备,请勿在禁止使用场所(诊察室、治疗室、采血室、处理室、手术室、电梯内、自动扶梯上)使用。此外,在院内请使用静音模式。
◆请保管好您的随身携带物品及贵重物品。
◆私人物品请自行保管。假牙及助听器等如有破损、遗失,本院概不承担责任,还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