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指南

 

关于住院预约和手续

住院前
门诊治疗后,由主治医师说明住院事宜。
住院预约请遵从各诊疗科的指示。
住院日期的预约为大致目标。有可能会因为目前的住院患者·急救患者的状态,前后调整住院日期,敬请事先知悉。
住院日期确定后,病房楼护士长会通知住院日的时间。
如果因为患者的个人情况,变更或取消住院日期时,请尽早联络所预约的病房大楼。

住院当日
原则上请在10点之前向住院接待处提交下述文件完成住院手续。

  1. 住院申请书
    请填写必要事项。关于支付义务人·连带保证人一栏也请一并填写并盖章。
  2. 住院前问诊票
  3. 住院承诺书
  4. 以往的住院履历的自我申报书(仅限符合条件者)
  5. 健康保险证(若未提供保险证,则有可能会以自费方式处理。)
  6. 各种医疗保险金领养人证·限额适用认定证  (仅限符合条件者)适用医疗扶助・更生医疗・育成医疗・特定疾病·小儿慢性医疗等的患者
  7. 病人登记卡
  8. 印章
    住院期间,有可能会发生需要患者同意后才能实施的检查·手术等医疗行为。需要在同意书·说明书上签名盖章,所以请随身携带印章。
  9. 住院预约单
  10. 关于诊疗信息或检查样品的使用的同意书(仅限同意的患者)
    住院当天突然有所不方便,或发生比指定的时间迟到很久等情况时,请联络住院病房楼。

 

关于需准备的物品(住院必需品)

  1. 睡衣、内衣、防滑易穿的鞋子(穿习惯的)、洗脸用品、茶杯、筷子、汤勺、毛巾、浴巾、肥皂、洗发水·护发素、手纸、衣架、耳机、正在服用的药品、药品手册等
  2. 需要做手术时,必需品有所不同,请咨询护士。
  3. 个人物品上请写上姓名。
  4. 日常生活用品也可在医院内的小卖部购买。住院时请尽量少带物品。

※ 请勿携带电器产品(电视・热水瓶・毛毯等)。
※ 如果目前正在服药,请一并带上。
※ 医院不需要使用大额现金、贵重物品。为了防盗,请勿携带贵重物品等。
※ 正大门玄关附近备有行李搬运手推车,请自行使用。

 

关于饮食

早餐为7时左右,午餐为12时左右,晚餐为18时左右。
结合患者的病情等,在主治医师的指示下为患者准备了食物,请使用医院提供的餐饮。

 

关于陪护

本院配有患者疗养所需的看护员工,故原则上不需要陪护。
但是,手术、重症患者或者婴幼儿患者等,因病情需要在主治医师的许可下家人可以陪护,请与主治医师、护士商量。

 

关于会面

  1. 需要会面时请先征得该病房楼护士的同意。
    由于患者的病情等可能会暂时谢绝会面,敬请谅解。
  2. 会面时间段为平日15:00~19:00、节假日12:00~19:00。但急救中心平日和节假日的会面时间段相同。
  3. 会面时长请控制在短时间内。请勿携带儿童会面。
  4. 请勿在会面患者的病房内、病房大楼食堂等地饮食。
  5. 自驾车前来会面的客人需要支付停车费。
    将在停车场入口道闸收到的票据拿到护士站盖检印(确认章)后,在停车场管理室或规定时间外接待处旁边设置的折扣机器上进行抵扣处理。如果不进行抵扣处理,则收取正常费用。
  6. 正门玄关在平日17时上锁,17时以后离开时请使用规定时间外出入口。节假日正门玄关全天上锁,请使用规定时间外出入口。
  7. 不希望有人会面或者不愿在病房名牌上填写姓名时,请向病房楼护士申请。

 

关于住院期间的度过方式等

  1. 为了安全(由于病情或者陌生的生活环境,有可能会发生摔倒或从病床上摔下的情况)度过疗养生活,请注意以下几点。
    • 如果在床上站立、探出身体取床头柜上的物品,可能会因为失去平衡而摔倒,请勿做出前述行为。
    • 请在病床两侧使用床栏。
    • 请穿防滑、平时穿惯了的鞋子。
    • 必要时我们将降低病床的高度。
  2. 为了专心疗养,请遵守医院的规则。
    住院期间,如不遵守工作人员的指示等医院的疗养规则,我们可能会不得不请您出院。
  3. 希望外出或者外宿时,请务必与医师或护士商量,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
  4. 为了保证充分的睡眠,关灯时间定在晚间9点,请遵守时间。
  5. 为了防盗,床头柜上设有安全箱。
    使用时请务必上锁。
    并且,医院内发生财物丢失时,医院恕不承担责任。
  6. 电视采用充值卡方式观看。使用电视机时,请在各楼层的售货机上购买充值卡。
    使用后如还有余额,一楼放射科接待处旁边有结算机器,请自行结算。(以10日元为单位结算)
  7. 有时候会因为手术、症状以及治疗方针等请患者变更病房、转科·转移到其他病房楼或者转院,请知悉。
  8. 严禁住院患者自己的车辆停入本院停车场。
  9. 住院时,如有困难(家庭问题·费用问题·烦恼等)请前往“医疗咨询室”(正门玄关旁边)咨询。
    此外,对医疗内容的担心或不安等可以随时咨询主治医师和护士。
    企划课·医疗安全管理者也可受理咨询。(请咨询病房楼护士长)
    在住院期间如有意见,请将您的意见告知工作人员或投入意见箱。
  10. 发生火灾·地震等异常情况时,医师和护士等工作人员将会引导大家避难。请遵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冷静避难。
  11. 需要生命保险等的诊断书的患者,请在住院期间准备好文件,决定出院后在门诊一楼文件窗口接待处办理申请手续。
    费用等详情请咨询窗口。如果需要委托多份,请尽量一次性申请。
  12. 本医院拥有旨在掌握专业领域的高级医学·医疗的住院医师制度、旨在掌握诊疗相关知识及技能,针对医学的进步自行开发诊疗能力的临床研修制度。
    不仅是诊疗技术,还以掌握综合保健和全人医疗为目标,请患者予以理解。
  13. 本医院是看护学生·助产学生等的实习场所。可能会在患者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生为患者服务,请予以支持。

 

关于出院手续

取得主治医师许可后,将进行出院手续的说明。
出院当天,原则上我们会准备好手续以便10点之前可以出院,请予以配合。

 

关于住院费

  1. 请在出院时于会计窗口支付住院费。
    我们将在前一天通知您住院费的估算金额,请准备好费用。
    除了现金之外,支付手段还可以使用信用卡和借记卡。
    节假日等突然决定要出院时,我们将在日后邮寄账单,请前往会计窗口或汇款支付。此外,由于计算等原因,可能会在日后发生追加账单,请谅解。
  2. 针对跨月持续住院的患者,我们将在次月中旬左右将上月的账单交到您手上,请在期限内到会计窗口支付住院费用。
  3. 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在出院当天或者规定期限内支付住院费用的患者请事前与病房楼护士长或会计窗口商量。商量时烦请带上印章。
  4. 请保留好发票。万一丢失,虽然可以按照您的意愿开具发票证明书,但是需要收费,还请事前知悉。
  5. 在下述情况下,办理住院手续时我们将收取保证金。
    收取的保证金将于出院时结算。此外,办理出院手续时请务必出示收取保证金时提供的“收款单”。
    ※ 无保险・无被保人资格证明书者 20万日元
    ※ 分娩・人工流产(12周以上)者 30万日元
    ※人工流产(11周前)者 10万日元
  6. 在下述情况下,出院时我们将收取1万日元/住院1日的费用。收费时我们将提供“收款单”,请于下次来医院时带来,务必交给会计窗口。
    ※ 由于电脑故障·停电等原因导致无法在出院前确定诊疗费用的情况。
  7. 住院费用基于医疗保险的分数表计算。
    但是下述费用为实际发生的费用。
    ※ 正常妊娠所需费用·新生儿等的费用·特别病房费用·文件费·尿布费等

 

关于特殊病房

住院预约时请向医师或护士表达使用的意愿。

 

要求

  1. 依据健康增进法第25条的规定,本院范围内禁烟,敬请配合。
  2. 请在规定的场所使用移动电话(可使用的场所请向护士确认)
    病房楼和玄关大厅设有公共电话。
    门诊一楼还设有发信用传真机。
  3. 关于手环
    本医院在住院时会请患者佩戴手环。
    这是为了确认“患者本人”,使患者安全地接受治疗。
    • 可以带着手环直接洗澡等。
    • 如果变得难以识别,可以再办理,请吩咐工作人员。
  4. 私人物品请自行管理。
    即使假牙或助听器等发生破损·丢失,医院概不承担责任,还请留意。
    谢绝住院患者使用停车场。